公告信息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推免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修订)、《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四川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同时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门负责推免生创新能力及潜质鉴定和材料审核工作。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叶玲 副组长: 韩向龙
成员:谭静、沈颉飞、赵志河、李伟、于海洋、张凌琳、何苗、江潞、蒋琰
二、推荐条件
推免生须为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综合素养、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4.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应满足跟踪世界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
(二)成绩要求
1.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取得雅思、托福成绩的,提供等同于上述要求的考试证明。
2.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的排名须列本专业前60%。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四年制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
(三)综合素质测评
1.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综合排名,以综合排名顺序决定推免资格。
2.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
3.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认定应注意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并重,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31日,评价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
(1)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创新创意实验或由学院专家组认定的其他科研教改项目的情况。
(2)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操作技能类竞赛、创新创业类比赛的获奖情况,竞赛由教育部、教育厅、学校等官方组织主办,竞赛内容要求与本专业直接相关或以本专业为主的交叉学科竞赛,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认定。学校有明确奖励方案者参照学校奖励方案执行。同种竞赛的不同阶段(如校-省-国家)只取最高获奖。
(3)学生于本科期间发表文章的情况,论文由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科技核心)收录,学术论文发表必须为正式出版(包括在线出版或有正式接收函),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限定为四川大学,且研究内容须与专业相关。
(4)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及科研成果展示情况,如进行大会发言或壁报展示。
(5)学生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情况,以授权书署名为准,第一作者单位限定为四川大学,且研究内容须与专业相关。
(6)学生参与专著编写的情况,要求专著正式出版。
(7)其他经由学院专家组认定的科研成果等。
4.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如有突出事迹并被公开报道(见义勇为、救死扶伤)。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书记、支委、校院两级学生组织负责人、班团干部、寝室长、社团负责人、素质教育平台学生负责人)一年及以上。
(3)学生参加华西口腔教学平台讲解、博物馆讲解活动。
(4)学生参加校院两级文体劳动、志愿服务及其他集体活动并获奖。
(5)学生参加省市级及以上团体活动并获奖。
(6)文体劳动、志愿服务及其他各类获奖。
(7)其他情况,如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
(四)其他
1.竞赛业绩突出、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按照《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推免成绩要求及业绩加分细则》执行加分。
2.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四川大学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推免成绩要求及表现加分细则》执行加分。
三、推免研究生资格选拔实施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并在网上公布。
2.教务部按要求计算学生必修课课程成绩,形成学生成绩排名及成绩报表。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综合成绩排名所需支撑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4.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符合基本条件学生中,以课程成绩对申请参加推免的同学进行初排名,并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提交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确定综合排名。
5.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综合排名,按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6.教务部组织拟推荐学生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完成推免管理信息填报,并上报初选名单至学校教务处。
以上未尽事宜或因故需调整优化进度方案,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四、有关管理事项
(一)学院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二)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免试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4.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三)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名额共计36个,其中口腔医学专业 31个,口腔医学技术专业 5个(含交叉名额1个)。参照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口腔医学“5+3”一体化选拔,名额 40个。
投诉受理渠道 电话028-85502570 邮箱:hxkqjw@163.com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