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口腔疾病防治全国重点实验室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华西口腔医院)始建于1907年,被誉为中国现代口腔医学的发源地和摇篮,始终秉承“选英才、高标准、严要求、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医教研三位一体的现代管理模式,已发展成为国际知名的口腔医学院(医院)。获批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口腔疾病防治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2017年入选教育部首批“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首轮“双一流”建设评估成绩优秀,推荐“一流培优学科”,并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全国首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水平评估A+;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全球口腔医学10位、中国内地口腔医学第一;连续六年荣列软科中国最好学科口腔医学第一;Nature Index(自然指数)位列全国口腔类专科医院第一;并多次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
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总计85人(包括“2035研究生专项”计划1人),已招收硕博连读63人(包括“2035研究生专项”计划1人)。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24年招生计划后做适度调整。
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定向生招生比例不超过5%。全日制定向生原则上要求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我院所有学科和专业招收的博士生均是全日制博士生。报考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专业学位者必须是口腔医学硕士毕业,同时须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与所报考专业一致。
3.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学术成果要求: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英文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成果计算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5.专家推荐信要求: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书面推荐,其中一封原则上为考生硕士导师(若硕士导师为副高,则需另增加一份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下载“403-提交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和“403-提交博士入学成果类材料自查表”(附件2),按顺序整理材料,装订成册,并在2023年12月15日(含)前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寄出(寄/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4号,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教学楼A502研究生部办公室;联系人:晋老师、钟老师;联系电话:028-85501438;邮编:610041)。
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顺序 | 材料内容 | 备注 |
1 | 403-提交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 | |
2 | 403-提交博士入学成果类材料自查表(附件2) | 须考生本人签字。 |
3 |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拟报考定向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签署报考意见和盖章。 |
4 | 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已获得的最高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 硕士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硕士往届生提供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
5 |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
6 | 专家推荐书 | 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书面推荐(两份专家推荐书内容不能一样),其中一封原则上为考生硕士导师(若硕士导师为副高,则需另增加一份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
7 | 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 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
8 | 各类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复印件 | 计算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
9 | 硕士毕业论文(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复印件)或学位论文已有研究成果 | 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本人和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已有研究成果”:包含论文研究题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创新性等,要求图文并茂,重点阐述研究结果。 |
10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发表论文、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双创比赛获奖、国家发明专利、学术交流、其它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证明复印件。(按顺序依次整理)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后续如有新的成果(限学术文章、国家发明专利、双创获奖),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xkqyjs@qq.com,同时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部。 | 论文:见刊文章双面打印全文;明确接收文章还需打印包含作者信息的投稿页面截图等证明,并附在文章全文前面。同时,在每篇文章首页注明期刊名称和ISSN号,考生姓名、文章类型、DOI号等用红笔作下划线标注。如考生为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为考生的硕士导师,应由导师在文章首页签字证明。 科研项目:主持或参与证明。 双创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用红笔圈出考生姓名。 国家发明专利:考生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授权书复印件,用红笔圈出考生姓名。如考生为第二完成人且第一完成人为考生的硕士导师,应由导师在页面签字证明。 学术交流: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做口头报告的会议日程等参会证明,限大会报告或者分会场报告。 |
11 | 本人签字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 | 限3000字以内,模板请参考附件3。 |
12 | 在职考生报考定向或非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须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附件4)。 |
13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 报考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供。 |
14 | 口腔类别执医证书复印件 | 报考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专业学位考生提供。 |
15 | 部省合建高校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推荐函 | 报考部省合建计划的考生提供 (仅面向西藏大学开展) |
16 | 援藏计划研究生专项考生推荐函 | 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提供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出具) |
特别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确需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
三、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和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2023年12月下旬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二)材料评议
我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结果预计在2024年1月中旬前公布。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三)复试
我院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志趣、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复试考核的形式与安排详见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考生参与复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人。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四、录取
1.考生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国家专项计划按照录取口径依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人:晋老师、钟老师;
联系地址: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教学楼A502研究生部办公室;
电话:028-85501438; 邮箱:hxkqyjs@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六、受理举报渠道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并回复举报人。
联系地址:华西口腔医学院教学楼八楼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85502570; 邮箱:hxkqjw@163.com。
七、其他说明
1.网上报名信息请在网报时间内认真核对并确认,提交后或网报结束后一律不能修改。
2.国家专项计划和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请选择“定向就业”。
3.凡是论文以接收状态作为申请条件的考生,在材料评议时需满足期刊官网可查或数据库可查,否则不纳入成果评议范围。
4.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材料评议成绩、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请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专栏(http://yz.scu.edu.cn/)或报考院系网站查询。
6.申请考生应诚实守信,任何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研究生部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