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关于启动“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教高〔2007〕1号文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调动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实践能力,学校决定从2007年开始启动“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支持优秀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推进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改革和实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校级的组织协调机构,包括教务、科研、设备、财务、学生和团委等职能部门的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撑条件。
2、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制订本院的实施细则,全面组织和落实本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各项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管理的研究项目。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注重项目研究过程以及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2、申请立项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并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3、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种,一般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重点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
4、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5、学校鼓励学生开展团队研究,团队研究项目参与者一般不超过5人。
三、申报对象
1、凡是对科学研究或发明创造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2004级、2005级、2006级的在校本科生均可以申报。
2、凡已获得学校“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资助已结题或正在实施的项目,不能重复立项。
3、学院通过申报“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方能成为项目学院。学生项目须以项目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
四、经费资助
学校对每个一般项目资助500-1000元,重点项目资助3000-5000元(资助金额视研究课题而定)。学生所在学院按1:1予以配套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学校将推荐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五、申报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者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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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发文公布全部立项项目及各项目资助额度。
7、学校与学院及各项目负责人签定《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
六、其他
1、学校近期将出台《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来保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顺利开展。
2、有关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实践科负责解释。85400031
附件:1、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学生用)
2、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院申报书(学院用)
3、四川大学大学生科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4、四川大学大学生科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审细则(供参考)
5、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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