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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及大事记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

    (1)教学办公室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2)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人员负责教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的使用安排、仪器设备保养、使用登记及保养维护等工作。

    2.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使用制度

    (1)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办公室首先保证本专科教学组使用各个教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2)教学组组长须提前一周到教学办公室办理手续,检查实验员实验准备情况。

    (3)教学组使用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期间应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工作。

    3.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的借用、收取押金、赔偿和保养。见《教学设备管理制度》。

    4.来客登记制度

    (1)经教学办公室同意,国内参观代表团或个人方可参观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2)经院办、教学办公室同意,国外代表团或个人方能参现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3)未经教学办公室批准,旁听生、进修生等不得进入教室、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习,特别不能跟随在校学生实习组实习,教师不得随意带其进入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习。

    (4)经教学办公室批准,进修生可使用基础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