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
科教楼教室、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使用规定
1.科教楼管理及使用注意事项
(1)教学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科教楼中教室和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的使用,负责提出所需设备的购置、修缮、更新计划。
(2)总务科负责科教楼的教室、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和楼道的卫生清洁工作。
(3)保卫科负责科教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夜间安排人员值班。
(4)总务科和设备科负责科教楼教室、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内的设备、家具、水电设施的购置、安装、维修和保养。
(5)教工、学生应保持科教楼的肃静环境,严禁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未经许可不准在楼内打球、跳舞、搞文艺活动等。
(6)为了保证楼内的安全,非本院职工、学生、其它人员未经允许,谢绝进入科教楼。
(7)严禁在教室、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和楼道内吸烟、随地吐痰与乱扔废弃物,保持楼内和室内卫生。
(8)教工、学生要爱护公共财产,未经允许,严禁在楼道、教室、办公室、墙壁上钉钉子、贴图表或通知,不得在课桌、课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9)未经许可,教工、学生不得随意搬动楼内、教室内、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更不能搬出科教楼以外使用。损坏楼内、教室内、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内的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须接受罚款或行政处分。
(10)教工和学生用毕教室、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后要关窗、锁门,严禁跳窗、撬锁。
(11)保持环境整齐,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
2.教室、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的使用范围及管理办法
(1)本科生和进修生的日常教学按教学办公室所排课表使用教室、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2)院内相关部门或科室在下列情况下需使用教室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学办公室提出申请,教学办公室主任将视教室、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的承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批准使用。获准使用者应在教室、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员处登记、备案。
①有关部门因承接教学任务需用教室;
②进修生教学需用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③院内各科室举行的学术活动、临时会议需用教室;
(3)有偿举行的学习班、讲座需使用教室时,除需提前申请、获准外,还需按规定缴纳使用费。
(4)教室每晚6-10点为学生晚自习使用。
3.教室使用要求:
(1)未经教学办公室允许,任何人或单位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2)教学办公室将提供教学所需设备、设施,使用者须提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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