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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及大事记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

讲课、带教教师守则

1.带教教师应严肃对待教学工作,认真踏实地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教学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掌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熟悉教学内容和各种教学示范操作。

3.讲课教师应于课前备好教案、讲稿,提前准备或申请使用课堂所需教具及设施;提前进入教室,按时开课,不拖堂;讲课声音洪亮,讲解有条理性,概念交代清楚,难点解释透彻;注重启发式教学,因材施教。

4.前期实习课带教教师应于课前备好实习教学计划、实习课教案;提前检查、试用或申请实习课所需设备及设施;教学示范操作准确、无误;指导学生细致、耐心。

5.临床实习课带教教师应提前到岗,寻找和筛选教学所需病种,认真指导学生的病历书写、临床操作,引导和训练他们的临床思维方法,统筹安排全体学生的临床实习教学进度,对学生的医疗和教学质量负责。

6.及时、认真、如实逐项填写教学办公室下发的各种表格及生产实习手册,为教学工作的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7.严格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教学现场;未经教办许可,不得随意缺课、换课;言传身教,仪表端庄,行为规范,衣帽整洁,做学生的表率。

8.有出国、出差任务的任课教师应以书面形式(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向教学办公室申请调换授课时间,经教学办公室批准并通知学生后方可实行。

9.利用各种方式了解学生思想及学习情况,为开展教学工作打好基础,把好思想和专业两个方面的质量关,既教书,又育人。

10.严格要求学生,开展表扬和批评;加强与教学办公室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情况学生遵守校纪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