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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及大事记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

关于本专科课程、教学人员调换的管理规定

    1.遇国家颁布的节假日、庆祝日与原课程计划冲突时,由教学办公室决定所缺课程的调整安排。

    2.因院内重大活动需要调换课程时,院有关部门应尽早通知教学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做出课程调换安排,并通知教研室、教学组和学生。  

    3.因不可预测原因出现教学运行中发生矛盾时,由主管院长或教学办公室出面协调改动。

    4.任何人无权改动已确定的教学计划课程表,遇特殊困难时,由教研室报教学办公室做出调整决定。

    5.任何人无权随意改动或免除教研室已交教学办公室确认备案的讲课安排表、实习安排表。教研室、科室在作教学计划时应全面考虑讲课教师在承担教学工作期间的各种活动,如遇有必须的出差、出国任务,教研室应提前安排其他教师替代原任课教师工作,并以书面申请形式(有科主任签字)报教学办公室批准、备案,不允许免除该预订课程。

    6.一般不进行超出教研室范围的课程调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当事双方教研室协商和教学办公室协调确认后方可调换课程,由主换课教研室或科室教辅人员及时通知学生。

    7.每门课程的调换学时数不能超过全课程的10%,无论何种原因的调课、停课均须在教学办公室填写调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