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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及大事记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

本专科生各类考试管理制度

1.教学副主任领导组织各门课程的考试出题、阅卷工作,根据教学大纲组织制订考试大纲。

2.教学副主任应指定有讲大课资格的讲师以上人员出题。出题教师应回避本人所讲内容,负责给学生答疑的教师不得知晓试卷内容。

3.教学主任必须认真审核试卷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试题量和试题难易程度是否适宜等,与以往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教学主任审核后应在交送试卷上签名,教学主任不在时应由其他主任负责审核、签名。

4.各门课程考试试题应在计划考试日期的前二周打印后交给教学办公室。

5.教学主任、出题教师、教辅、教学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文印室工作人员均应负责对试卷的保密和保存,应密封传递试卷,教学办公室收试卷时应做登记。有意或无意泄露试卷内容的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6.教学副主任应指定专人按照统一标准阅卷,阅卷工作应在考试后二周内完成,考试成绩经教学主任审核后,由教辅人员负责填写成绩单和学生成绩登记册,由教学主任签章负责。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钢笔填写),一份上交教学办公室存档,一份留教研室存档。

7.已判过的试卷在教研室教辅处保存五年后可自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