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机制
教学考核
教学考核
对教师的考核:行课期间调查或学期末问卷对教师教学效果、教学态度及实验员的工作予以科学评定并与其实际利益挂钩,提高教学积极性。
对学生的考核:一般情况下,由平时成绩30%(操作——方法、效果、有序性;实验纪律;实验课理论――提问、总结、小测验、实验报告),期末实验理论考核40%,操作考试成绩20%,报告10%四部分构成,实验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参考比例为40%。
学院要求各门实验课程均制定有对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实验报告作为考察的主要项目,由教学督导组专家专门负责,从格式到内容对教研室提出要求,严格把关。要求实验报告采用统一的实验报告纸或绘图纸。要求各教研室制定各实验课成绩评分标准及每一次实验报告的评分标准。要求各位带习教师按评分标准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足及错误之处注明并提出扣分依据。带习教师要认真评出总分,答案,填上时间。学生应按要求填写好班级、姓名等,实验报告要求条理清楚、内容全面、正确,卷面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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