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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及大事记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各级管理及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华西口腔医学院教学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本科生、专科生、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的培养教育和学生的思想工作。

2.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学工作的会议和活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布置下达的教学任务。

3.研究和解决本院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教研室主任讨论和修订,如培养目标与方向、学制、课程设置等有关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并组织付诸实施。

4.组织制订和实施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做出阶段工作总结。

5.负责对教学师资人选、教学大纲、教材等的审定工作。

6.负责对教学办公室各部门工作的全面监督检查,提出奖惩措施。   

7.组织领导教学管理和临床实践的教学科研工作。

8.主持学籍管理工作。

9.审批教学专款内1000元以上教学设备与材料的申购。

10.协调院内各部门、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及时向院长和院长办公会议汇报教学工作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