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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11-28

  一、报考条件

  1.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考生英语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英语六级成绩>=550分;

  (2)雅思6.5分以上或托福95分以上;

  (3)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4)其它英文水平证明材料,并获得所申请导师认可;

  3.招生对象: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2)毕业2年内且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往届生,已获得硕士学位;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各类专项计划招生及同等学力招生不实行申请考核制。

  4.学业水平要求:

  (1)硕士毕业于高水平院校(一流大学或者一流学科建设大学且第四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高校,或者所在学科为第四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高校);

  (2)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单科成绩70分以上(科研成果突出可放宽至60分以上);

  (3)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一篇SCI论著,且文章影响因子>=2.5或是本专业领域排名前2的SCI期刊。

  二、招生专业、指导教师和招生指标

招生专业

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指导教师

100301

口腔基础医学

01口腔生物学

周学东、叶玲、陈谦明、田卫东、袁泉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01牙体牙髓病学

周学东、叶玲

03口腔黏膜病学

陈谦明

10口腔颌面部创伤及整形

田卫东

14口腔种植学

袁泉

071005

微生物学

01资源微生物学

周学东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1细胞的分子生物学

叶玲、田卫东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1基因的分子生物学

陈谦明

02蛋白质组学

陈谦明

  备注:1.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指标不超过5人;

  2.以上专业均为科学学位;

  3.各类专项计划及同等学力招生不实行申请考核制。

  三、报名与提交材料

  1.专家推荐及网上报名

  (1)申请者必须获得至少两位专业领域内高水平专家亲笔推荐,其中一名为所申请的博士生导师。

  (2)申请者按《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履行网上报名手续。

  (3)填写网报信息时,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申请考核”。

  (4)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12月15日之前向我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者填写的《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考核制入学申请表》;

  (2)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本科阶段的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及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5)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专家签字推荐信;

  (6)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等;

  (7)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与证明;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或学位论文的详细摘要和目录,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考生须保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四、考核流程

  1.核查申请材料

  我院将检查考生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条件,查验考生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位学历证书、外语及核心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所有申请材料一并存档,经我院或认证部门查证材料和信息为不实者,取消申请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学籍。

  2.申请材料评估

  我院遴选专家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评估,根据材料评估成绩,结合招生规模,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通知入围考生前来我院参加复试考核,并按录取口径公示参加复试考生有关信息。

  3.复试考核

  我院组织考核小组对通过申请评估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重点考察申请者已有学术成就、专业创新能力、专业发展潜力和外语能力,判断是否具有真才实学。考核内容应涵盖申请者的专业基础情况、外语口语及写作能力、现有学术成果水平、专业创新能力、专业志向和兴趣,同时考察申请者其他综合素质。

  复试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复试考核时间预计为次年1月10日左右,请关注我院官网的复试考核通知。

  4.体检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公示后5日内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五、录取

  1.录取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2.考生总成绩=材料评估成绩×0.5+复试考核成绩×0.5。

  3.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取口径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举报受理

  1.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纪检监察:028-85502570

  2.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028-85400638;email:scuyz@scu.edu.cn。

  七、其他说明

  1.报名参加申请考核但未通过材料评估或复试考核的考生,可在博士普通招考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考,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择优录取,没有必须完成计划要求。

  3.咨询方式及材料邮寄地址:

  所有申请考生均需邮寄一份纸质版材料(按以上提交申请材料顺序装订好,快递单上备注:申请考核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到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形式,命名格式为:硕士就读学校-姓名-申请考核制入学材料)。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3527565248@qq.com

  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4号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医技楼8楼研究生部收,电话028-85501438(请选择快递公司妥善邮寄,不接收挂号和平信)。

  邮编:610041

  联系人:邹老师、晋老师

  咨询电话:028-85501438

  华西口腔医学院研究生部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