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口腔疾病防治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单位2025年博士研究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招生计划
我单位2025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总计96人,已招收直接攻博1人。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25年招生计划后做适度调整。
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单位定向生招生比例不超过5%。全日制定向生原则上要求在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我单位所有学科和专业招收的博士生均是全日制博士生。报考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专业学位的考生,其硕士所学专业应为口腔医学相关类别专业,同时须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与所报考专业一致。
3.我单位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学术成果要求: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英文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成果计算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5日。
5.专家推荐信要求: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书面推荐,其中一封原则上为考生硕士导师推荐(若硕士导师为副高,则需另增加一份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下载“403-提交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和“403-提交博士入学成果类材料自查表”(附件2),按顺序整理材料,装订成册(参考毕业论文装订方式),并在2024年12月15日(含)前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寄出(寄/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四川大学华西东校区第四教学楼研究生部办公室;联系人:晋老师;联系电话:028-85501438;邮编:610041)。
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提交清单
顺序 | 材料内容 | 备注 |
1 | 403-提交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附件1) | |
2 | 403-提交博士入学成果类材料自查表(附件2) | 须考生本人签字。 |
3 |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拟报考定向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院校签署报考意见和盖章。 |
4 | 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已获得的最高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 | 硕士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硕士往届生提供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非学历教育硕士提供学位证复印件。国(境)外硕士学历获得者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
5 |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
6 | 专家推荐书 | 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出具的书面推荐(两份专家推荐书内容不能一样),其中一封原则上为考生硕士导师推荐(若硕士导师为副高,则需另增加一份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
7 | 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 须培养单位相关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
8 | 各类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复印件 | 计算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5日。 |
9 | 硕士毕业论文(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复印件)或学位论文已有研究成果 | 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本人和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已有研究成果”:包含论文研究题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创新性等,要求图文并茂,重点阐述研究结果。 |
10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5日发表论文、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双创比赛获奖、国家发明专利、学术交流、其它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证明复印件。(按顺序依次整理) | 论文:文章双面打印全文,并在每篇文章首页注明期刊名称和ISSN号,考生姓名、文章类型、DOI号等用红笔作下划线标注。如考生为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为考生的硕士导师,应由导师在文章首页签字证明。 科研项目:主持或参与证明。 双创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用红笔圈出考生姓名。 国家发明专利:考生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授权书复印件,用红笔圈出考生姓名。如考生为第二完成人且第一完成人为考生的硕士导师,应由导师在页面签字证明。 学术交流: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做口头报告的会议日程等参会证明,限大会报告或者分会场报告。 |
11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 | 限3000字以内,模板请参考附件3。 |
12 | 在职考生报考定向或非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须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附件4)。 |
13 | 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复印件 | 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提供。 |
14 | 口腔类别执医证书复印件 | 报考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专业学位考生提供。 |
15 | 部省合建高校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推荐函 | 报考部省合建计划的考生提供(仅面向西藏大学开展)。 |
16 | 援藏计划研究生专项考生推荐函 | 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提供(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出具)。 |
特别提示:
①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材料接收过时不再受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单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提交后一律不作修改,若确需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重新报名。
三、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根据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和提交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提交完善的入学申请材料、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资格审查结果预计在2024年12月下旬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通知。
(二)材料评议
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打分,材料评议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议结果预计在2025年1月上旬前公布。我单位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
(三)复试
我单位在复试环节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能力、专业志趣、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复试考核的形式为面试,具体安排详见我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考生参与复试考核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人。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一)考生录取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二)录取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依据招生计划、录取口径、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四)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人:晋老师;
联系地址:四川大学华西东校区第四教学楼研究生部办公室;
电话:028-85501438; 邮箱:hxkqyjs@qq.com;
六、受理举报渠道
我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并回复举报人。
联系地址:华西口腔医学院教学楼八楼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85502570; 邮箱:hxkqjw@163.com。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材料评议成绩、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请登录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专栏(http://yz.scu.edu.cn/)查询。
(二)考生提交的论文材料应满足期刊官网或数据库可查,否则不计入。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申请考生应诚实守信,任何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研究生部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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